作者:董治平 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基建管理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文传学院:
2017年,我校部分门面和基站的资产出租省教育厅已批复,经核查,截止今日,仍有部分承租商未能及时缴纳2017年租金,根据省委巡视组意见和学校领导精神,现通知各资产出租管理单位对拖欠租金进行催缴,务必于2018年4月15日前缴清。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3月27日
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26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