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两辆汽车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公示
作者:董治平 时间:2018-03-15 点击数: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使用部门申请,拟对以下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详细情况如下:
1、自装卸式垃圾车(资产编号:B20320090600001),无车牌号;
2、大型普通车辆(资产编号:B20320011100002),车牌号为鄂L00993;
垃圾清运车2007年登记,无牌,在校内负责清运垃圾,该车因无法找到维修配件,于2016年停用;大型客车,车牌为鄂L00993,2001年购置,该车属于二类车,因废气排量超标,交管部门不允许上路,于2014年停用。以上两辆汽车均无法维修,且已到报废年限。
现将以上两辆汽车资产报废处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2018年3月2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715-8260541。
湖北科技学院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