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2017版)

作者: 时间:2017-02-1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全校各教学实验室(中心)管理运行情况和“十三五”建设规划,经研究决定,我处计划从本学期初开始,重新启动对全校教学实验室(中心)开展专题调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本次调研时间为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如需调整,请在本周四前与国资处联系。

二、调研内容

1、了解实验室(中心)实验教学运行与管理情况;

2、了解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

3、了解实验室(中心)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情况;

4、了解实验室(中心)开放情况(面向专业、课程、实验项目、学年开放人时数等);

5、了解实验室(中心)建设情况及“十三五”建设规划;

6、实验室(中心)的设置与命名情况。

三、调研方式

1、现场考察,了解实验室管理运行情况

2、听取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

3、座谈交流

四、相关要求

为保证本次调研能取得实质性成效,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实验室(中心)的设置和命名,请按《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2),认真组织讨论,拟定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级和二级实验室(中心),并填写《实验室设置及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调研时上交。

由上级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实验中心,名称可直接沿用,作为一级实验中心,对规模较大的校级实验室,也可设置实验中心,作为一级实验室。二级实验室一般以“***实验室”命名,不要再命名为“***实验中心”。对规模较小、专业性较强的实验室,可不设一级实验室,直接以二级实验室命名。两级实验室均须符合实验室设置要求,国资处对各单位的实验室设置进行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最后由学校发文。

附件12017年教学实验室调研时间安排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节选)

附件3:《实验室(中心)设置及基本信息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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