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全校各教学实验室(中心)管理运行情况和“十三五”建设规划,经研究决定,我处计划从本学期初开始,重新启动对全校教学实验室(中心)开展专题调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本次调研时间为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如需调整,请在本周四前与国资处联系。
二、调研内容
1、了解实验室(中心)实验教学运行与管理情况;
2、了解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
3、了解实验室(中心)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情况;
4、了解实验室(中心)开放情况(面向专业、课程、实验项目、学年开放人时数等);
5、了解实验室(中心)建设情况及“十三五”建设规划;
6、实验室(中心)的设置与命名情况。
三、调研方式
1、现场考察,了解实验室管理运行情况
2、听取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
3、座谈交流
四、相关要求
为保证本次调研能取得实质性成效,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实验室(中心)的设置和命名,请按《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2),认真组织讨论,拟定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级和二级实验室(中心),并填写《实验室设置及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调研时上交。
由上级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实验中心,名称可直接沿用,作为一级实验中心,对规模较大的校级实验室,也可设置实验中心,作为一级实验室。二级实验室一般以“***实验室”命名,不要再命名为“***实验中心”。对规模较小、专业性较强的实验室,可不设一级实验室,直接以二级实验室命名。两级实验室均须符合实验室设置要求,国资处对各单位的实验室设置进行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最后由学校发文。
附件1:2017年教学实验室调研时间安排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节选)
附件3:《实验室(中心)设置及基本信息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