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湖北科技学院资产出租出借申请的通知
作者:董治平 时间:2017-03-20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我校《关于明确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报废处置报批程序和责任单位的通知》的要求,现正式启动2017和2018年资产出租出借申报程序,各单位根据申报程序要求,认真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可行性论证报告”。
凡在2017年(含原已签订合同但延续到2017年的出租)和2018年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单位,请于2017年3月24日前向国资处报送申请报告和出租可行性论证报告。逾期不交材料的将不再受理2017-2018年的出租出借申报事宜。
具体事宜请联系资产管理科董治平,826054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