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有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湖科发【2015】9号),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全校各单位2016年新增资产进行检查。
一、时间安排
1、2017年2月13日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从资产管理平台下载本部门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账,进行自查。
自查内容:账物是否相符、落实存放地点、标签是否粘贴、资产领用人有无变更、低值品的建账及使用情况等。(如下载资产账遇到问题或需补打资产标签,请与王淦老师联系,电话:15607249466)
2、2017年2月13日~ 3月20日,整理固定资产账,补贴资产标签。确定本部门资产清查带队人员。
3、2017年4月10日~20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检查。
二、注意事项
1.重点检查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抽查部分往年固定资产。
2.清查基准点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入账的固定资产。
3.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