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2019-2021年教学实验平台三年项目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28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2019-2021年“三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湖科办通[2019]3号)的要求,结合去年教学实验平台三年项目库申报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2019-2021年教学实验平台三年项目库建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下:

1、各单位须对拟申报的项目组织充分研究和论证,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持续性。

2、各单位须在去年申报的项目基础上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申报项目的个数不能超过3个,实验室规模小的单位不能超过2个。有多个项目的单位须自行先排序(在项目申报书上标注)。

3、每个项目的申报经费要结合学校实际财力,年度建设预算经费原则上不能超过100万。

4、项目申报书请采用《教学实验平台项目申报书》,模板中的红色绩效指标是必填项,其他指标可自行添加。排版须规范、紧凑。

5、项目申报书需同时上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3份),上交截止时间为3.11日。3.11日后国资处将组织评审,凡不能按时上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纳入项目库。

6、申报材料接收人:胡勇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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