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支部十月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 时间:2021-11-02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和机关总支有关工作要求,为推进国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国资支部举行了十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时间

20211021日下午三点

二、活动主题

创清廉湖科、树新风正气,勇于担当、善做善为。

三、组织开展党员学习研讨

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9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安排,聚焦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聚焦推进清廉湖科建设、优化校园环境等重要工作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纪法同行”集中学习、清廉湖科”共建共享、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护航发展”主题宣传等五个方面十项活动。

详见《中共湖北科技学院纪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科纪发〔20213号)。

四、由王升,王淦,陈春三位党员进行学习交流

五、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任务

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更好地鼓舞激励广大师生弘扬光荣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持续深入贯彻执行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师生群众烦心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③持续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办实事活动开展5个月以来,广大党员同志深入基层一线,倾听师生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民生问题。结合各自单位实事清单,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上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汇总表》,能够销号的要及时销号,压紧压实责任,注重严督实导,确保办实事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注意总结办实事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阶段性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把“当下办实事”和“常态化办实事”结合起来,及时将办实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五、做好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工作。按照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各支部督促所属党支部党员常态化下沉社区(小区)参与疫情防控。

   六、会后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附件:学习资料链接

附件1:学习资料链接

1.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21-09/15/c_1127862367.htm

2.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9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21-10/01/c_1127915590.htm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https://www.12371.cn/2021/09/28/ARTI1632824742212552.shtml

4.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10649220711268403580&source=share&study_style_id=feeds_default&to_audit_timestamp=2021-10-09+22%3A04%3A54&share_to=copylink&study_share_enable=1&study_comment_disable=0&ptype=0&item_id=10649220711268403580

5.《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https://www.12371.cn/2021/10/08/ARTI1633701415235795.shtml

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202108/t20210804_247620.html



国资支部

20211020





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26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