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工作职责 工作地点:揽胜楼FB-103室 联系方式:0715-8342071

作者:王鹏举 时间:2026-04-27 点击数:

1.贯彻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

2.负责实验平台项目库建设,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计划,制定全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教学实验室的设置、调整论证并提出建设方案。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设计、建设工作,保障实验室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4.负责实验室运行情况检查,包括实验室利用情况记载、耗材出入库管理,同时做好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及上报工作。

5.负责实验室管理系统、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6.组织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按期办理实验室研究会会费上缴事宜;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督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合法处置实验室各类废弃物。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调配、培训、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26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