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中心、生物医工、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等部门提出的资产报废申请,国资处对此批报废资产进行了认真核实和清理,需对此批无法使用达到报废要求的资产,总计1554条仪器设备及家具进行报废处理。
本次报废处置资产已经过校长办公会同意处置。现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8〕5号)中有关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对以上处置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2025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715-826054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