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暑期需改造咸安新区一栋宿舍、留学生宿舍和中心校区部分教室。结合后勤处等部门提出的资产报废申请,国资处对此批报废资产进行了认真核实和清理,现需对此批无法使用达到报废要求的资产,总计9689条仪器设备及家具进行报废处理。
经过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处置。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8〕5号)中有关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现在对以上处置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715-826054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