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4-30 点击数:
通 知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请各单位“5.1”前完成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先自查再放假,并上交《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文件尾页)。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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