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是开展高校教学与科研的基础和保障,其建设水准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计划性和连续性,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依据《湖北科技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学院《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业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人员、相关骨干教师,根据学校总体建设与发展规划以及专业发展规划,进行广泛的调研。通过充分讨论和严格论证,瞄准国内同类先进实验室的目标,制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实验室建设目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全国高等学校现状及发展方向,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实验室的建设总体目标,并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验教学水平、条件和财力制定阶段目标、分期实施计划。
三、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思想:以专业建设规划为方向,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部《基础课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和《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为依据,以实验项目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个中心,突出并强化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构建特色明显的实验室建设管理体系。
1、先进性。实验室建设方案的起点要高,要以国内同类先进实验室为参照。
2、实用性。要密切结合专业建设,以体现实验室建设的效益为目标,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3、前瞻性。要充分考虑学科的发展和专业规模的发展。专业实验室建设要努力营造特色(突出专业培养特色,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4、效益性。要充分考虑校内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建设规划参考样本(附件)。各学院也可用其他样式,但必须包含参考样本所列内容。
1、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摸清实验室的现状、发展趋势,结合实验教学需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建设规划。
2、实验室建设规划要密切结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制订,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目标和方案,并具有可操作性。
3、分设在不同学院的相近实验室,涉及到的学院要组织联合论证,规划出各自的建设方向与重点。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规划制定工作,实验室建设规划经批准后将作为学校资金和设备投入的主要依据。规划书作为今后分配实验经费、实验用房及实验人员编制等的参考依据之一。
5、由各学院组织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并成立专家组统一进行论证,要求专家组成员中有2-3名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实验室建设规划必须经学院院长和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签字确认。
6、2016年1月10日前将建设规划纸质稿和电子文本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本项工作联系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话:8342071。
2、规划书样本下载网址: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 * 学院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