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鄂财函【2016】48号)的相关要求,我校组织了全面的资产清查,并聘请武汉中昌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项审计。2016年8月10日,我校经过半年的清查,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并于12日将资产清查情况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8月24日,省财政厅委派湖北永信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我校资产审计结果进行核实。
经核实,有资产4935项,合计金额44,280,308.23元,处于遗失、损失、报废等状态,经审计公司建议,校领导同意,拟对以上资产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提出处置下账申请,现将该资产处置明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监督。公示地点:行政楼五楼大厅,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4日-18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公示信息仍然保留,供大家查阅。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