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资产申请报废处置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根据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的申请,以及校长办公会决议,为改善办学质量,要求对咸安校区教一14件教室的学生课桌椅账面原值224108元。咸安校区老区三栋及咸安泵房设备账面原值28970元。中心校区东6栋,西区9栋2、3楼,7栋2楼,咸安老区3栋,咸安新区3、4栋的学生家具账面原值934062.80元,以上家具及设备合计1187140.80元。
这些盘亏及报废资产中,经各个部门调查,有的实物已经损坏,堆放在各个部门,影响教学办公。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政发[2017]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发【2018】5号)有关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现在对以上处置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2019年9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715-826054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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