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安排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具体要求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单位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专班,明确各教学科研单位安全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确保安全无死角,每个房间都有明确责任人,建立台账。
二、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包括院部与学校、院部与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与管理员、实验室负责人与使用人。
三、管控危险品的管理情况,要求做好闭环管理,要有最新的危险品台帐。配置了智能试剂柜的单位要有效充分使用危险化学品智能存储柜,实现对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品等国家管控类危险化品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的及时跟踪。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四、各院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2021年度的落实情况和今年的安全教育具体安排表。
五、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特别是研究生的落实情况。
六、各单位的每月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和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检查记录。
七、检查各单位新增的教学科研项目和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教学、科研项目,是否经过风险评估。
国资处拟于2022年3月中下旬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以上7项,请各单位做好迎接检查准备。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