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19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摸清实验室安全现状,防范实验室事故发生,迎接教育厅下学期对我校实验室的安全检查,经研究决定,国资处将在放假前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时间

1、各单位自查。各单位须在下周内(6.19-6.23)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完成自查工作,如实填写各指标检查结果(涉及学校层面的检查项目,若不清楚可不填),并最迟于下周五(6.23日)将签字盖章的纸质自查表交国资处5016室。

2、国资处抽查。国资处在放假前最后一周(6.26-6.30)组织专班对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党政负责人和实验室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检查前召开工作动员会,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

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须亲自参与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一定要全面彻底,不要走形势。

3、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总结,单位内部能解决的,要尽快落实解决,单位内部无法解决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国资处汇报,提出建议解决方案。

附: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在本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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