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鄂教高函【2012】19号文件,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6号)要求,今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开始,现就2011/2012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国资处主页---> “资料下载”---> “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表”,有空表格下载,供数据填报用。各部门注意,只需填写数据,切勿修改表格结构。
2、在国资处主页---> “资料下载”--->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文件”,有数据填报说明。
3、在国资处主页---> “资料下载”---> “2010/2011学年咸宁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有往年填报的基础数据。
4、数据填报务必真实有效,对于以下数据的我处不予接收或需书面说明:
A、填报数据与往年完全一致的,一般不予接收,如确有此现象,需书面说明。
C、各部门需保留数据填报依据,并负责该数据填报的解释说明。
D、对于有实验室命名、实验室人员和实验设备而未上报实验项目等信息的实验室,教育厅将视该实验室为“全年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