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圆满完成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作者:董治平 时间:2016-08-30 点击数:
2016年1月,湖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校积极筹备,于3月初开始全校资产清查部门自查;5月份收集并汇总自查信息、核查各部门资产自查情况,6月初聘请资产清查审计公司(武汉中昌达律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计,7月份对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核实,并做实物盘点,统计盘点信息、收集支撑材料,8月初撰写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报告,8月中旬,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完成我校资产清查上报工作。
经过学校领导、全校师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历时8个月,我校圆满完成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既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也为理清学校资产、规范资产管理起到重大作用,使我校资产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