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12-2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已印发《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湖科办【2016】76号),现转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月1日
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26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