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1-1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同意湖北科技学院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处置的函》(鄂管车函[2025]154号)及《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2026年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常务委员会第二届第97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以下车辆作如下处置:
鄂LW0161,品牌:丰田牌,2009年12月采购,拟委托咸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处置。
现将此汽车资产处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2026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715-826054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1.13
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26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