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28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假期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请各单位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对本单位的水、电线路以及防水、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高压容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相关要求立即整改或报相关管理部门。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因科研等工作需要,部分实验室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承担安全责任,落实相关责任制。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28日

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26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