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资产出租合同到期重新招租的通知

作者:董治平 时间:2018-04-27 点击数:

资产经营公司、后勤处、基建管理处、人文学院:

2017年,湖北省教育厅下达“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鄂教财函【2017119号)”,批复同意我校房屋、鱼塘、基站、洗衣和直饮水等100个出租项目,并明确“资产出租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且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根据省厅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1、所有出租项目,凡合同到期的必须重新公开竞价招租,各出租项目管理单位自行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申报招标材料,招租方式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决定。

2、合同按照省厅规定的统一格式签订,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20118日。

3、完成流程后,各部门将招租材料和出租合同一并交到国资处备案。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O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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